最新消息!定了!灌南职工福利标准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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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总工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基层工会经费使用促进职工消费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其中明确职工节日慰问品发放标准由每位会员每年不超过1800元提高至不超过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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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
文体活动、春秋游子女托管、托育等
职工关爱活动方面都有所提升和丰富
    基层工会可采取线上或线下方式组织会员在当地(设区市范围,下同)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为会员购买一张当地公园年票或长三角三省一市范围内旅游景区年票。
    基层工会每年可根据实际组织会员开展春秋游,每次往返时间不超过2天1晚,允许在规定时限内跨区域(不限长三角三省一市范围)开展活动,每位会员最多参加不超过2次。基层工会可根据条件开展职工子女托管、托育关爱活动;通过组织活动开展“六一”儿童节慰问,发放不超过300元的慰问品,慰问对象必须是参加活动且子女为14周岁以下儿童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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