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陈某撞人后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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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9日16时,连云港市灌南县公安局110情报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新港大道31号道口发生电动三轮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事故,骑电动自行车妇女被撞伤倒地,但是骑电动三轮车的人,跑了。
5分钟内  交警赶到现场
    灌南公安局交管大队田楼中队民警汤东平、刘波接到指令后,在5分钟内就赶到现场,他们发现地上躺着被撞伤的中年妇女,倒地的电动自行车上有碰撞的痕迹。
    民警当即在事故现场外围设置临时警戒区,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协助闻讯赶来的急救人员将伤者高某送医院救治。同时,对现场展开勘查取证和走访调查。
1天内到案  肇事后谁也跑不了
    经查证,当天下午,高某骑电动自行车在灌南县新港大道上正常行驶时,被同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撞伤倒地。肇事电动三轮车驾驶人驾车逃逸。
交通肇事后,你能跑得了?
    民警随即开启追查模式,调阅沿途及周边视频监控,一帧一帧仔细比对甄别,通过连续奋战,成功锁定肇事驾驶员及车辆,最终通过循线追踪于次日上午11时找到了肇事驾驶人陈某和其驾驶的电动三轮车。
    面对事实证据,陈某承认其肇事逃逸的事实。因怕承担责任而在肇事后逃逸的陈某后悔不已,表示愿意承担医疗费用,并接受法律惩罚。
    “报警不到5分钟就来到现场,找到肇事司机和车辆只用了不到24小时,你们处警效率真高!”11月13日下午,江苏省灌南县田楼镇居民高某携家人专程来到该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田楼中队,将一面锦旗送到中队事故处理民警手中,表达深深的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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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莫逃逸
逃逸必被捉
无论何时何地
只要敢怀揣侥幸肇事逃逸
必定逃不过交警的“法眼”
和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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